11月21日,万众瞩目的2022年世界杯在卡塔尔开幕,赛场内的中文广告引起不少球迷的注意,在世界杯直播中出现了海信集团的广告语“中国第一,世界第二”。
我国《广告法》第9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国家工商局还曾明确答复,“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是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也不得使用。
那么,海信集团的这条广告语是否违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易旭表示,涉事广告系在国外发布,根据我国广告法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该条将广告法的效力明确限定在“我国境内的商业广告活动”,由此看出,如果涉案商业广告活动不在中国境内,不论经营者是中国“海信公司”,还是俄罗斯“海信公司”,或者是其他境外的“海信公司”,都不属于中国《广告法》调整范围。
据全球数据分析和咨询公司Global Data公布的数据显示,本届卡塔尔世界杯中国企业赞助了13.95亿美元,超过了美国企业赞助的11亿美元,一跃成为本届世界杯最大赞助商。本届卡塔尔世界杯官方赞助商中有4家中国企业:万达集团、海信集团、蒙牛乳业和vivo。
潇湘晨报记者申潇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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