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3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本科生招惹事情顺遂举行,真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导法》等干系执法、教导部有关划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团结我校实践情况,订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度公办、整日制平凡高等学校,是教导部直属的综合性、研讨型举国重点大学,2017年首批中选国度“天下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扬名单,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三条 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导部同意,由我校与法国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共建的中外互助办学机构,是从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依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215123。
第四条 我校依靠光显共同的专业上风、雄厚的教学科研才能,培养包含平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讨生及各条理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种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发表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称呼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品种均为平凡高等教导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我校全盘贯彻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平、公开的准则,综合权衡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本质,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章 构造机构
第六条 招惹事情向导小组全盘向导学校本科生招惹事情;本科生招惹事情小组为招惹事情向导小组下设机构;招惹事情处为学校本科生招惹事情的实行机构;本科生招惹事情委员会为招惹事情向导小组下设的本科生招生扣问机构。
第七条 本科生招惹事情实行上司主管部分、内里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导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展开事情。
第三章 招生存划
第八条 依照教导局部省(区、市)分专业招生存划体例和办理事情要求,我校以办事国度提高、突出上风特征、与人才需求联动为准则,安插招生泉源方案。
第九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存划(含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测验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我校依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存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排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准则上不凌驾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准则上不凌驾105%。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数方案,用于调治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屈衡。预留方案不凌驾招生存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预留方案使用时,坚持标准有序、质量优先的准则。
第四章 招生典范及登科端正
第十三条 我校平凡本科条理的招生包含平凡本科生和其他典范招生。其他典范包含强基方案、高校专项方案(新路引航专项方案)、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要地西藏高中班、要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存划、新疆协作方案(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此中,报考强基方案、高校专项方案(新路引航专项方案)、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音乐扮演)、香港中学文凭测验、澳门保送生、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典范的考生需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到场我校构造的校考测试。
第十四条 投档时,在安插分省(区、市)招生存划的招生项目中,对教导部和各省(区、市)教导主管部分划定的举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承认考生此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凌驾20分。一切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实用于强基方案、艺术类(音乐扮演)专业招生。
第十五条 关于切合我校登科标准的考生,我校依照投档成果列队排序举行登科。高考变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意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果相反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举行登科;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反的,我校将使用预留方案登科。
第十六条 确定登科专业时,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按投档成果列队,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各专业招生存划登科。投档成果相反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登科。
第十七条 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意的考生,假如听从专业调治,将调治到招生存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意又不平从调治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接纳分数清的登科端正。
第十九条 依照排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敷的情况下,我校可吸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我校实行教导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团结会印发的《平凡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事情引导意见》及有关增补划定。
第二十一条 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举国一致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互助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地点省级招生测验机构构造外语口头测验,考生须到场口头测验且成果及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种型招生登科办法,依照教导部等国度干系部分的划定、我校本年度干系典范招生简章及及格生公示等划定实行。要地西藏高中班、要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存划、新疆协作方案(民考汉)及国度民委专项方案的编报及招生登科事情在教导部民族教导司向导下举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事先批外语类专业(不含国度专项及安插在事先批登科的其他典范招生项目)及中法学院各专业登科的重生,开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招生专业地点学院。我校事先批马克思主义实际和中国共产党汗青专业登科的重生,开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上述两个专业。
第二十五条 重生开学后,我校一致构造实行重生复查。关于复查不及格的重生,将依照《中国人民大学重生开学资历复查办理办法(试行)》(2022—2023学年校办字28号)举行处理,直至取消开学资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法学院专业为每学年6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假如国度调停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钱标准,我校将依照新划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七条 留宿费标准:依据留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留宿用度,寻常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留宿费在国内时期约为每学年2200元,在法国时期依照法方高校标准实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学生帮助事情坚持“全方位体贴、多元化帮助、分条理实行、保重点目标”的事情思绪,事情中助困与育人相团结,不休创新丰厚帮助事情情势,拓展帮助渠道,整合帮助资源,确保帮助标准和帮助目标精准,为学生的发展成才提供全盘保证。电子邮箱:zizhuban@ruc.edu.cn。
第二十九条 阳光招生热线:400-0123-517,纪检监督密告电话:010-62513046,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s://rdzs.ruc.edu.cn,电子信箱:zsb@ruc.edu.cn。各省(区、市)招生组接洽办法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关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备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惹事情的政策、划定如与本章程相分歧,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划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度执法、法例、规章和上司有关政策厘革,以厘革后的划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表明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招惹事情处。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