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亮受贿、贪污、国有公司职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
2023年6月7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孙亮受贿、贪污、国有公司职员滥用职权一案。枣庄市人民查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亮及其辩护人到庭到场诉讼。
枣庄市人民查察院控告:2003年3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孙亮使用承继山东省高速公路仅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司理、总司理,山东省高速公路团体仅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司理,山东高速团体仅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司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宜,为干系单位和一局部在项目互助、业务承揽、公司融资等方面提供协助,不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算计折合人民币3810万余元。2011年6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孙亮使用承继山东高速团体仅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宜,以虚列开支等办法,不法占据公用财物代价564万余元。2016年初至2018年2月,被告人孙亮在承继山东高速团体仅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时期,滥用职权,违规安插部下公司举行干系买卖,形成国有资产丧失3154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职员滥用职权罪追查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布局出示了干系证据,被告人孙亮及其辩护人举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富裕公布了意见,孙亮举行了最初报告并当庭表现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支属及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初,法庭公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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