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新闻背景: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讯息背景: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主座推举

泉源:新华网

图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推举委员会委员合影。新华社记者吕小炜摄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主座推举8日举行。这是客岁完满香港特区推举制度之后第三场紧张的推举活动。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举国人大四次聚会会议高票经过《举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满香港特别行政区推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举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聚会会议全票经过新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座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步骤》,3月31日起实行。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经过《2021年完满推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标志着完满香港推举制度事情顺遂完成。

2021年9月和12月,新选制下的第一、第二场紧张推举活动,即香港特区推举委员会推举和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推举,先后顺遂完成。依据新选制,香港特区推举委员会由五个界别构成,人数由1200人增长至1500人,卖力提名并推举行政主座人选等事件。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主座推举提名期为4月3日至16日。提名期内,推举主任共收到1份提名表格,该候选报答李家超。李家超是香港特区当局政务司前司长,其于4月13日正式报名到场第六任行政主座推举。

4月18日,香港特区候选人资历查察委员会在宪报刊登告示公布,已完成查察李家超作为行政主座候选人的资历,并裁定其提名好效,李家超取得的好效选委提名数为786名。

5月8日,推举事件处在香港聚会会议展览中央设立一个主投票站,供推举委员会委员就行政主座推举举行投票,投票时间是上午9时至11时30分。候选人须取得凌驾750张好效选票才干中选。

由推举委员会推举产生的行政主座人选,须由中央人民当局任命。第六任行政主座的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香港基本法例定,行政主座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划定对中央人民当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卖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座任期五年,可蝉联一次。前五任行政主座先后由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承继。(记者 苏万明)

(泉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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